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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起飞程序
9.1 起飞场地 组织者规定的一块或几块区域。 9.2 统一着陆点 (CLP) 是指比赛前在起飞区域或附近的地面上标注的一个点。无论 各球的起飞点在何处,所有的角度和距离都将按此点测量。 9.3 车辆 9.3.1 每球只允许一部车进入起飞区域。 9.3.2 车辆必须以适当的减速行驶。安全官或起飞指挥员不允许任 何鲁莽驾驶的车辆驶进有关区域。 9.4 迟到的车辆 除得到起飞指挥员的许可,任何车辆不得在黄色警告旗升起后进入起飞区域。 9.5 气球的准备 9.5.1 起飞指挥员将给每个参赛者指定一块用于准备工作和充气的地方,并有权指挥所有在起飞场地的气球和车辆。 9.5.2 气球在着陆区要快速离开。 9.6 冷充气 允许简单地试验一下燃烧器。冷气可以充入球体以便检查和连接。在给出热充气信号之前,不得进行热充气,不得使用鼓风机。球体的任何部分不可离地高于两米。起飞时限前任何一种颜色的旗子举起时,停止鼓风机检验或使用。 9.7 信号点 信号点指起飞区域内设一点或几个点,用于展示信号旗帜,是参赛者声明自选目标、比赛迟到及发布补充任务的地方。参赛者有责任时刻观察信号点,自己的忽视不能作为申诉的理由。 9.8 起飞点信号 9.8.1 信号点展现的旗帜有如下的意义: 红:不允许起飞。以前允许的起飞指令将予以取消。 绿:允许所有的气球开始热充气。 蓝:允许奇数蓝组的气球开始热充气。 白:允许偶数白组的气球开始热充气。 黄:五分钟预告。 粉:通告附加或修改情况。 黑:取消飞行任务。 紫:(保留)意思与任务发布会上的一致。 9.8.2 组委会官员将采用可听到的信号通知信号旗的变化。 9.9 公共传播 除非竞赛主任在发布会上宣布使用公共传播, 否则任何公共传播的信息对比赛目的没有影响。 9.10 起飞时限 起飞时限前均不准起飞。除9.12规定外,任何违反起飞起时间起飞的球,将按每分钟100分处罚。黄色警告旗将在起飞时间结束前5分钟或更早些时候升起。 9.11 充足的起飞时间 在起飞截止前,飞行员将有20分钟或以上的时间进行热充气;即使起飞时间因某种原因被缩短了,也将被认为是足够的。 9.12 延长起飞时间 参赛者可向飞行指挥员要求延长时间。如果参赛者在起飞时间内已完全作好起飞准备,但由于官员、其他参赛者或他所能控制之外的原因(设备失灵除外)造成延误,经起飞指挥员对此认可后,可以给予延长起飞时间。 9.13 起飞顺序 参赛球将给予优先充气顺序,该顺序将在各次任务间轮换.参赛者可根据信号旗帜的信号或起飞指挥员许可开始热充气。 9.14 保持起飞状态 当参赛者完全作好起飞准备并拥有充足的升力时,应向起飞指挥员摇动白旗以表示准备完毕。当起飞指挥员承认了此信号后,参赛者应将旗挂在吊篮边,在等待进一步指令的同时,保持起飞状态。起飞指挥员将尽可能按参赛者准备就绪的信号次序放飞气球。参赛者应准备一面50CM×50CM的白旗用于此目的。 9.15 妨碍 如果热气球已完全充足气,该球的参赛者没有必要停留在原位上,以免妨碍其他球起飞。 9.16 起飞许可 9.16.1 起飞指挥员将向每位参赛发出可以起飞的命令。在得到起飞指挥员起飞命令后(用语:××号可以起飞),飞行员就可以起飞了。这个起飞命令完全解除参赛者对起飞的全部责任,包括他的气球拥有足够升力越过障碍物和其他气球进行安全的飞行。没得到许可起飞, 无论是由于气球失控或其他原因, 罚分500分以下。 9.16.2 如气球在30秒内未能离地,起飞指挥员将取消该球的起飞命令。 9.17 失控 参赛者在他的热气球失去控制后,应立即排气或采取其他的相应的措施。 9.18 起飞失败 9.18.1如热气球飞出了起飞区域的边界,便被认为是已经起飞并将执行飞行任务。参赛者处于安全原因放弃起飞,但必须避免阻挡其他球。该参赛者可以在起飞时限内尝试再次起飞。 9.18.2 如得到起飞指挥员的许可, 参加者方能改变充气位置, 并要重新得到起飞许可。 9.19 飞离起飞区域 在吊篮离地3分中之后,飞行员必须离开起飞区域或爬升到500英尺高度。参赛者飞离起飞区域或爬升到500英尺后,可以再进入起飞区域。 9.20 起飞 (S1, 3.2.6.6) 指热气球的所有部分或成员不再与地面或水面连接或接触的那一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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