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游泳竞赛出发 |
| 文章来源:最佳东方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16 18:11:57 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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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由泳、蛙泳、蝶泳的各项比赛必须从出发台起跳出发,仰泳项目在水中出发。当听到总裁判发出长哨声信号后,运动员应站到出发台上,仰泳各项运动员下水,在总裁判发出第二声长哨时,仰泳运动员应迅速游回池端做好出发准备。
二、发令员发出“各就位”的口令后,运动员应至少有一只脚立即在出发台前缘做好出发准备;仰泳各项运动员在水中做好出发准备。当所有运动员都处于静止状态时,发令员应发出“出发信号”(鸣枪、电笛、鸣哨、或口令)运动员在听到“出发信号”后才能做出发动作。
竞技游泳各项目比赛的出发口令,只有“各就位”,听到“各就位”的口令后,运动员就必须进入静止状态。没有“预备”的口令,运动员在听到“出发信号”后才能做出发动作。
三、运动员如在“出发信号”发出之前出发,应判出发抢码犯规。第一次出发抢码犯规,发令员应用短促哨声召回运动员并组织重新出发。第一次出发抢码犯规以后,无论哪个运动员抢码犯规(不论该运动员是第几次犯规),均要取消其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运动员在“出发信号”发出之前出现故意犯规,如:未得到裁判员的口令,任意跳入池中。或发生违反规则的行为。一旦发生此现象,无论该运动员是第几次出发抢码犯规与否,均要判罚故意犯规并取消比赛资格。
五、如果在“出发信号”发出后发现运动员抢码犯规,应继续比赛,在该组比赛结束后取消犯规运动员的录取资格。如果在“出发信号”发出前发现运动员抢码犯规,则不再发“出发信号”,取消抢码犯规运动员比赛资格后,再次组织出发。
六、发令员发现运动员抢码犯规或总裁判判定运动员抢码犯规鸣哨后,发令员应连续不断的发出召回信号,司线员放下召回线,直至将运动员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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